英国1870年在世界上率先实行公务员(课程)制度。公务员薪酬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不断趋于完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经济下行和财政压力下,英国政府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减支增效效果日益显现。 英国现有约540万公共部门工作人员,但只有政府部门所雇用的工作人员才被划定为公务员。根据2015年1季度的统计数据,英国现有40.6万名公务员,其中约3700人为助理国秘(大致相当于我国的副部级)以上高级公务员,其余是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依照级别分为行政助理(aa)、行政官员(ao)、执行官员(eo)、中级执行官员(heo)、高级执行官员(seo)、7级官员(g7)、6级官员(g6)七等,并按照工作地点划分为伦敦市内、大伦敦地区、其他地区三类。高级公务员只按照级别分为三等,不再按照地区分类。 英国政府认为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必须满足四条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既要确保薪酬水平具有足够竞争力,能够吸引优秀人员进入政府长期服务,又要考虑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满足国民要求政府节约开支的愿望。二是要配套完整。薪酬制度应与公务员等级和晋升等相配套,按照公务员类别、等级划分制定不同的薪酬标准,与不同职级公务员所需资格条件的高低相匹配。三是要结构合理。英国公务员的薪酬收入应以标准工资为主,奖金和津贴等福利为辅。四是要普遍适用。英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和薪酬标准不仅应适用于公务员本身,而且在进行适当调整后还应适用于其他未划入公务员序列的公共部门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原则,不同部门同级别、同地区公务员薪酬水平大致相当、略有差异。根据2014年数据,在伦敦市内工作的行政助理级公务员年薪一般为1.85万至2万英镑,在其他地区工作的行政助理级公务员薪酬一般在1.55万至1.65万英镑之间。普通公务员中级别最高的6级官员如在伦敦市内工作,其年薪为6万至7万英镑,如在其他地区工作,其年薪为5.5万至6.5万英镑。与普通公务员相比,高级公务员薪酬等级的跨度较大。一等高级公务员(scs1)年薪为6万至12万英镑,二等高级公务员(scs2)为8.5万至16.5英镑,三等(scs3)则为10.5万至21万英镑。 对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管理,英国政府按照中央统一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的原则,将部分权力下放到具体的部门,既防止“统得过死”,又防止“一放就乱”。统一管理主要体现为中央通过软、硬两种约束规范各部门的行为。硬约束主要是以财政预算来明确界定公务员薪酬预算上限,无论公务员工资、奖金、津贴如何变动,也不可能超过预算总量上限;软约束则是通过下发指导意见来规定薪酬设计的总体原则以及劳资协议的基本形式与流程。各政府部门在不突破预算、不违背指导意见确定的框架原则前提下,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分别与部门内的公务员工会谈判并最终与下属公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英国不同政府部门公务员的薪酬既大致相当,又存在一定差异。英财政部在年度预算案中会对公务员的薪酬开支制定预算,并在每年3月发布《公务员薪酬发放指导意见》,对普通公务员薪酬水平、增资幅度等做出规定,由内阁办公厅监督、协助政府各部依照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薪酬方案。方案报各部主管内阁大臣批准后,各部人事单位开始与本部的公务员工会进行正式谈判,最终确定该部本财年薪酬方案。如谈判结果涉及重大调整,则薪酬方案需重新报主管内阁大臣批准,必要时需报财政部核准。 助理国秘以上的高级公务员薪酬则由中央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中央政府任命、独立运作的高级公务人员薪酬审查委员会(ssrb)定期审查、评估高级公务员、高级军官、高级警官、高级法官等高薪公务人员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吸纳人才的需求、政府财政状况、各部门工作表现、人才市场区域性差异等因素,提出建议供政府参考。但其建议不具强制性的约束力,中央政府对于高级公务员薪酬标准具有最终决定权。 2008年金融危机后,英国经济陷入严重困难,保守党与自民党联合政府2010年上台后将削减赤字作为首要任务。为缩减政府支出,英政府从2010年开始连续3年冻结年薪2.1万英镑以上公务员涨薪,并规定各部门严格控制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在内的公务员薪酬预算。虽然目前英国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最近发布的《2015—2016财年公务员工资发放指导意见》中继续要求各部门薪酬预算年增长率不得超过1%。 在控制公务员薪酬增长的同时,英政府加大公务员薪酬改革创新制度。2013年6月,财政大臣奥斯本宣布,政府公务员和部分公共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工作年限自动晋升工资档次的做法“已经过时”,对私营部门纳税人而言“极度不公”,必须加以改革。根据英财政部计划,2015—2016财年,英国公务员系统将全面废除自动晋档制度,将薪酬增长同工作年限彻底脱钩,改与绩效表现挂钩。对公务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管理技巧、人际沟通能力、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加权汇总,确定其绩效表现,并将之与不同的薪酬增长率或者工资级别晋升规则相对应,保证绩效表现突出的公务员获得较高的薪酬增长率或者更多的工资等级晋升机会。英国此项改革有两个目的,即降低公务员薪酬增速,以及对公务员进行长期、持续的激励,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目前,英国政府多数部门已经完成改革,少数部门正在实施之中,有望如期完成。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也为其他公共部门推行类似改革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除军队仍暂时保留工作年限薪酬增长制外,教师、医生、护士、警察等多个公共部门的绩效工资增长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鉴于英国公共部门雇员总人数超过540万,占总劳动人口的17%,其薪酬支出占到政府各部门预算开支一半以上,此项改革将对英国政府减支增效产生较明显的推进作用。与此同时,由于英国近来经济形势好转,经济增速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位居前列,持续限制公务员薪酬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务员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据英国财政部统计,近期公务员流动率已经达到18%。高级公务员薪酬审查委员会也建议政府适当提升薪酬水平以留住高端人才。 (学习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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