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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4名公务员公款送礼受处分 不乏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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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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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不乏局长、党委书记等领导干部

  ■新快报记者 罗琼

  昨日,第六期广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回访台和曝光台(以下简称“回访台”和“曝光台”)入驻市政府饭堂及市委礼堂。回访台披露,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现象,市纪委对1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多名正处级干部挨批

  今年9月起,中央和省、市均发出了严禁在双节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通知。第五期曝光台显示,10月10日至16日,市作风检查办根据明察暗访掌握的线索,会同市纪委案件检查室、市财政局财监分局等部门,组成3个专责调查组,对有关单位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节礼等问题进行调查,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顶风违纪的情况。

  该期曝光台显示,花都区质监局在该局局长扩大会议上,做出了公款购送节礼的决定;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以及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均有利用公款购买月饼的行为。“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中吸取教训,全面自查自纠。”第五期曝光台如是说。昨日,第六期回访台针对上述公款送礼行为给出具体处理结果:对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花都区自来水公司、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购送节礼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向违纪单位的上级部门发出《责成立案通知书》4份,《监察通知书》1份,《整改通知书》6份。截至11月22日,对1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据了解,14名负责人中,不乏局长、党委书记等领导干部,有多名正处级干部被给予警告或记大过处分。

  本期回访台强调,元旦春节将至,需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政务窗口成监督重点

  每期曝光台,全市的政务窗口都成为监督重点,本期也不例外。本期曝光台聚焦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窗口,来自南沙、番禺、天河的5个区镇政务服务中心“榜上有名”。比如,10月16日,暗访人员在南沙区黄阁镇政务服务中心发现,工作人员信息牌与实际在岗人员相貌明显不符;11月13日,在天河区石牌街综合信访维稳中心,有工作人员刷了一个小时;11月15日,暗访人员在番禺区市桥街政务服务中心看到,有人低头玩手机,有人在闲聊。

  荔湾某街道政务中心工作的小何一直关注着每期曝光台的发布。小何认为,曝光台披露信息牌与在岗人员相貌不符现象,也有可能是有突发情况:“比如原服务人员突然身体不适,同事帮他顶上,牌子可能就没有调换了。”他表示,由于岗位要求,他们在没有活的情况下,基本不能四处走动,只能把刷、玩手机作为放松的方式,“当然,不能耗费太长时间”。

  另外一位在白云区某镇政务中心工作的麦先生则认为,政务服务窗口应该只是曝光台所监督的其中一方面,而不是“主要炮轰对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是要求整治慵懒散奢等不正之风,这不仅仅是一块政务窗口就能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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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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