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本就是感性色彩较浓的词汇,它最适合出现在公民个体的私域评价范畴。但把幸福感作为一个城市甚至更大行政区域的施政追求,亦不乏先例。法国《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和1787年美国宪法在内的诸多典籍文本,都将“追求幸福的权利”列入需要明文宣示的重要公民权利范畴。幸福虽虚幻但却真实存在,它不仅是一种感觉,而是公民权利得到保障之后的那份安宁,幸福感应当成为比GDP更重要的政绩考核因素。 你能感受到幸福吗?幸福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当个体感受被当作社会调查样本时,数据虽显得枯燥,但却多少能反馈出一定的社会问题。从此次公众幸福指数的报告可看出,公众对幸福的感受大多与其收入有关,收入越低幸福感越差。而以职业进行类比的过程中可发现,失业人群与农民成为幸福感最差的人群。数据所释放出的信号应作为施政者的镜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呼吁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中。在逼仄的现实状态中,有些民众不幸福感有增无减,这是否与其阶层身份有关,有待明晰。作为农民群体,以这八项内容来评估他们的幸福感当然会最低。且看就业一项,有些农民非专业农户,种田没赚到钱,只能出去打工,干的大多是出卖苦力的活,当然认为这是一种很不幸福的生活状态。在农村,看病贵看病难是老大难,养老无靠更成为农民最大的心病,光凭此,何言幸福? 公务员()群体成为幸福指数最高的群体,这无疑是在很多人意料之中的结论。多年不退、而且是年年高涨的公务员考试大潮,从侧面印证了这样的判断:公务员有稳定的收入、有好的福利待遇、有优越的社会地位,这些都可以成为提高公务员幸福感的指标性因素。但是不是还有另外的原因,让公务员的幸福指数自我提升呢?隐形或者灰色收入和分房福利、权力不受限制所带来的特权快感、在权力主导的社会框架中如鱼得水的体验……这些是否也一直成就着“公务员幸福指数最高”的结论?由最具幸福感的群体来设计、规划和领导整个城市的发展,是否会让公务员更幸福?毋庸置疑,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吸纳社会精英人群,但如果社会精英阶层都冲着这份幸福感而对权力趋之若鹜,那一定不是国家之福。 当然,广东省公务员的幸福指数最高,是在特定行政区域中的阶层对比,但设若以省份作为参照,将全国各地公务员的幸福感进行横行对比,广东公务员的幸福感指数想来不会太高。原因很简单,而且可以用另一数据对此进行印证,那就是广州居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要高于其他城市。因为市民社会的相对成熟与完善,媒体监督的力度相对更大,在广东做公务员的幸福感无疑要比其他地方差些。 概言之,公务员本身不应该成为幸福感最强的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群体的幸福感强弱与城市其他阶层居民的幸福感应成反相关态势。日前有人谈及去台湾考察的观感,曾用三句话来形容其所见到的台湾社会,那就是“党无宁日,官不聊生,人民幸福”,三个不同主体之间的这份几近常识的内在因果确实值得深思。公务员群体的不幸福是其他公民增益其幸福的必要条件,而只有权力时刻保持谦卑,并且有一套完善、良性运转的制度去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在此背景之下公务员的不幸福,更是民众福祉的最重要依凭。 华图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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