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扬州徐先生致电南通日报热线称,他作为家长代表,带30余名学生从仪征赶到南通大学参加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他认为,南通考点的考务管理工作不尽如人意。 昨天,扬州徐先生致电南通日报热线称,他作为家长代表,带30余名学生从仪征赶到南通大学参加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他认为,南通考点的考务管理工作不尽如人意。 徐先生反映:“我们有个学生考完出来发现自己的小推车不见了。 ”他说,艺术类考试跟一般的考试不同,每个学生都会带很多工具,“小推车不见了,很多东西拿起来很不方便。 ” 接到爆料后,记者随即赶到南通大学新校区。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不少家长正在考区外等候。对于南通考点的吃、住、行等方面,家长普遍认为可以。对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则有不少家长吐槽。来自镇江的包先生告诉记者,考生进入考场后,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东西统一存放在专门教室,但很容易出问题,“因为安保人员也无法辨认学生来取的是不是自己的物品。 ”包先生说,他的女儿在第二考区参加第一场考试时,刚刚买了半年的手机就在混乱中丢失了。 记者就此联系了南通大学考务办负责人张卫。他表示,在报名处以及各个考场外都张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重要提醒:严禁考生将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拍照录像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考点不负责此类物品的存放和保管,一旦遗失,由考生本人负责。南通考点出于人性化管理,在考区设置了物品寄存处。而考生将物品带入考场已属违规,考场对此并不负保管责任。 那么,考场上物品丢失该谁管呢?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亮亮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讲 ,一旦考生将物品交给校方,双方即形成无偿保管关系,此时校方对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校方在考试结束后未监督、指挥考生领取物品前即行离场,导致学生物品丢失的,存在重大过失,对此应负赔偿责任;如校方已尽职监督,学生仍有错领的,校方对此只具有一般过失,无需再承担责任。吴亮亮建议:为避免错领、丢失物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在考试结束后,校方应指挥考生按序领取物品,并当场核对无误。 (南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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