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1月27日(李法瞳)昨日,人民网报道了贵州某大学大一学生易某,在10岁女童萌萌上学途中将其骗至出租屋,利用威胁手段对其进行了性侵,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记者调查发现,易某在上大学前竟有强奸罪前科,案发时还处于缓刑期。 强奸罪缓刑期人员被大学录取 据了解,易某出生于1994年,户籍登记地址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案发前的暂住地址是贵阳市云岩区东山村一出租屋。 受害人代理律师王基生提供的官方资料显示,易某5岁到11岁在黔西南州晴隆小学读书;11岁至17岁,在兴义市第九中学读书;18岁至案发前,在贵州某大学读书。 另外,该资料还显示,2011年12月,易某因强奸罪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刑2年,缓期3年执行。 云岩区负责该案件的许法院向记者透露,易某是贵州某大学音乐学院系学生。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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