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通知要求,加强阅卷全程监督,阅卷现场要全程录像。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工作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导师和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 通知指出,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考试机构,检查考点的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加大巡考检查力度,防止出现大面积舞弊行为。同时,考前要加强对命题教师管理,严禁命题老师参与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 通知还要求重点检查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记者张维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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