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第四条指出,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教师或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办法》指出,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以上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编辑:王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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