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这一教育模式近年来在我省高校广泛推广,一直是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如达到毕业时间,学分没修满咋办?参加学科竞赛能否奖励学分?昨日,《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出台,在对学分管理的一系列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学分制是指高等学校以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据悉,为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学分制管理,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高等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 按要求,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要尽可能扩大选修学分的比重。并设立创新学分,对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学分。高等学校要以学年制学制为基础,确定弹性修业年限。一般基本学制为四年本科专业的学生,允许在3至7年内修读,基本学制为五年本科专业的学生允许在4至8年内修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者即可毕业。另外,高等学校要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和最高学分,并以学分为单位合理确定学生毕业、肄业、结业、退学等学籍管理规定。(本报记者 胡颖) (贵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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