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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回应李某某年龄造假:原告未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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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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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法院回应李某某年龄造假:原告未提出质疑

  日前,备受公众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中,该案的核心人物李某某究竟是否成年的问题,一直是舆论讨论的焦点,在这个问题上,李家一直坚称李某某是未成年人,而不少网友却翻出了李某某之父于2006年参加《鲁豫有约》访谈节目时录像视频,在节目中,李某某的父母亲口说明此时李某某已经年满12岁,网友据此推算出李某某涉案时已经成年。骨龄测试一度成为李某某案中的“热词”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存在被告人户籍年龄与实际年龄存在疑问时,就需通过骨龄鉴定来确定被告人的年龄范围,以确定是否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董杰说,在目前的刑事审判中,骨龄鉴定的应用虽然占全部案件的比例不高,但是遇到被告人年龄问题存疑的情况时应用还较为普遍。骨龄鉴定运用于司法审判并非新鲜事,早在十几年前,骨龄鉴定就作为依据在司法案件中被使用。那么为什么法院没有对李某某进行骨龄测试呢?

  为回应舆论的关切,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负责人日前公开回应了“李某某年龄造假”的问题,证实法院认为李某某为未成年人。“在我们的刑事审判实践中,认定未成年与否,主要是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有效的证据综合判断,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实际年龄的审查认定是证据审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我们都会非常认真、严谨对待,除庭审审查外,一般还会进行必要的庭外调查工作,例如到被告人出生地、出生医院、学校进行调查走访等,以保证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因此,本案判决对各被告人年龄情况的认定都是依法有据的。”

  法律人士称,在李某某案中,原告并未提出对李某某年龄的质疑,多项证据也表明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并未安排对李某某进行骨龄测试。(孔德婧)

  (北京青年报 孔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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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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