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部门昨日公布《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2013年10月11日至14日以提交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拥有暂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和职业、缴纳社保满6年、随迁子女连续在京读3年高中等5项条件,其随迁子女就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记者林广) (广州日报 林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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