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详见昨日南方日报报道)。昨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有关负责人回应说,该项协议已实施多年,没有任何针对性,旨在提醒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并不存在推卸责任。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生入学签订免责协议书”一事,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认证为央视评论员的王志安说:“完全支持,双手赞成。很多大学生自杀后家长到学校闹事,动辄赔偿几十万上百万。此风不可长。大学生是成年人,请不要把高校当幼儿园。”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有关负责人回应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事故,不论是否该学校担责,校方都会通过正常程序去解决和处理。他说,签协议书是在建校之初借鉴了其他高校的做法,一直沿用至今,并非针对今年在学校发生的伤人事件后出台的免责规定。协议书旨在提醒家长,学生来到学校就要接受相关校纪校规的约束,不能放任自流。(见习记者/靳延明) (南方日报 靳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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