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一车牌号为川J109 **的“黑校车”在接送学生行至遂宁城南立交桥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涉事中学将面临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当天下午,遂宁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城南立交桥三级执勤点设卡检查,一辆从西部物流港方向驶来的载着学生的大巴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检查发现,该车准载33人,实载17人,大巴车属于安居区某中学所有,并未取得校车资格,平时是用来接送老师用的,由于当天学校放假,专用校车不够,便临时用来接送学生。 民警当即采取就地卸客转运措施,对该车予以暂扣,并对驾驶员依法予以传讯。据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涉事中学将被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胡旭阳) (华西都市报 胡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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