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10部门将联合在全省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放弃流浪、返回校园,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这是9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各地要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个体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返校复学工作。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与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和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放弃流浪、返回校园。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应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应当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民政部门将采取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防止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不当或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外出流浪。 民政部门还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兰州日报)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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