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2010年1月至今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及娱乐场所的刑事犯罪207件303人,呈现逐年增多趋势。其中,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的有193人,占64%。市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防范治理。 据介绍,未成年人娱乐场所犯罪案件聚众倾向明显,有167件属共同犯罪,占案件总数的80.7%。同时,区域性特点明显,涉及在酒吧犯罪的主要集中于黄浦、徐汇、静安三个中心城区;而发生在KTV、游戏机房、网吧的案件则主要集中在浦东、嘉定、闵行、宝山、奉贤等郊区,且涉案人员多系来沪未成年人。此外,还有一些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涉案未成年人中有35人在娱乐场所务工或兼职,占总人数的11.5%。 市检察院分析,超范围经营、执法标准不明、取证困难、法规滞后等使这类问题监管难度增加:一些酒吧仅申领餐饮执照却兼营KTV,餐饮由食药监部门监管,而KTV由文化主管部门监管;一些娱乐场所请未成年人临时“充场”,是否违反“不得招用未成年人”的规定难界定;在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娱乐场所的规定中,酒吧等新兴娱乐场所并未纳入。此外,娱乐行业自律不足,放任甚至引诱未成年人入内,安全管控不够,以及学校、家庭教育缺位等,也是造成此类案件增多的原因。(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施坚轩) (解放日报 栾吟之 施坚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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