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5个月发现问题,她先找医生“维权”不成,又报警举报“拐卖” 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一名返聘的当事医生被罚款3000元并解聘 做母亲的快乐,朝阳女子胡春梅(化名)只体验了短短几个月—当她发现孩子患有脑瘫时,人崩溃了。 而胡春梅并不同于一般母亲—不能生育的胡春梅花了8000元“买来”的这个孩子,“卖给”她孩子的是一名医务工作者。 现在,她急于把这个孩子脱手,但婴儿毕竟不是商品,商品交易规则在这桩“买卖”中无法适用。在法律和伦理面前,她毫无办法…… 几个疑问 疑问1: 当事医生如何得知“买家”胡春梅没有小孩?又怎么知道她和中间人熟识? 疑问2: 当事医生是怎么帮助“买家”假扮孕妇“生出”孩子而不暴露的?又通过什么手段弄到了孩子的出生证明? 疑问3: 这个被买卖的脑瘫孩子,最终的归宿在哪里?是福利院,亲生父母,还是“买家”胡春梅? 通过妇产医生“买”来孩子 抚养5个月发现不会爬 8月7日8时许,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已有患者进出。这所医院的另一个名称是“大城子街道社区卫生院”,在喀左县城,这座“有100张床位、引进国际医疗服务新理念”的医院知名度颇高。 作为土生土长的喀左人,胡春梅对这所医院再熟悉不过。长时间以来,为了解决脑瘫孩子的问题,她记不清自己多少次走进这家医院。 与普通维权者不同,胡春梅对记者的提问多以“我脑袋现在受刺激了,有些问题想不清”来回答,似乎不愿意跟记者过多交流。 胡春梅首次向记者透露孩子的信息在今年4月份:她婚后无子,便通过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一名返聘医务人员,花8000元“买”了一个孩子。到4月份“孩子已经16个月了”,她在抚养了大概五个月后,发现孩子不会爬,面部表情也明显不同,经检查,孩子患有脑瘫。 可以想见,这个结果对于急于做母亲的胡春梅来说意味着什么。前思后想后,她打算摆脱掉这个孩子。一条可以选择的途径是,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但她已经给孩子上了户口,按照规定,福利院不接收有户口的孩子。 胡春梅感觉自己上当了,于是找当事医生“维权”,无果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报案,要追究那名医生“拐卖孩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了案,后来当事医生被罚款3000元,并被辞退。 胡春梅所做的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以便让自己尽快解脱,但直到现在,那个患有脑瘫的孩子依旧养在她的家里。 胡春梅告诉记者,“卖”给她孩子的医生姓赵。 妇产科位于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五楼,8月7日,得知记者要找赵大夫,有医务人员告诉记者“赵大夫早不干了”。至于为什么“不干了”,所有人都保持沉默。不但妇产科如此,赵医生的去向在其他科室也是敏感话题。 今年4月,本报记者曾经到访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只要提起赵某,包括医院勤杂人员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三缄其口,当时记者辗转得到赵某手机号码,通过短信表达采访要求,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回答记者疑问的,只有医院附近一家小店的店主。 “听说是卖了个孩子被医院辞了,具体内情不清楚。”他的回答也仅此而已。 托中间人找到“买家” 当事医生系返聘,负责接生 虽然胡春梅对于自己“买孩子”的事实并不隐瞒,但对于具体交易过程却讳莫如深。 “她(赵医生)知道我没小孩,托中间人找到我的。”胡春梅只是简单透露这场交易最初的起源,至于赵医生如何知道她没有小孩、又是怎么得知她和中间人熟识的,她没有说,甚至不愿意过多透露赵医生的个人信息,只是粗略告诉记者,赵医生56岁,被医院返聘的,负责接生。 胡春梅的欲言又止是刻意隐瞒还是另有玄机? 喀左县某机关的知情者告诉记者,这个案子“曲折而复杂”,这样的表述与胡春梅的态度完全吻合。 胡春梅透露的另一个细节是,赵医生把那个孩子送到她怀里时,还随身带着一瓶药,说这个药是给孩子吃的。她问对方孩子为什么吃药,对方说小孩子多少都有点病,没啥大事儿。 8月7日,记者联系到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张玲。“这个事呀,嗯,三四个月前赵大夫已经被解聘了,公安已经介入,你问公安吧,他们了解得最详细。”张玲回答。 “赵大夫是返聘的吗?” “这个,这个,我只能说这些了。”张玲回答。 喀左县卫生局距离喀左县医院百米之遥,在那里,记者见到了卫生局纪委书记郭宪民。对于记者的提问,郭书记先说自己“没听说过这件事”,之后又说“听到些传言”。在记者追问下,郭书记又说“没人向我反映这个问题,既然没人反映,就没过问”。 “她(赵医生)也不是卫生系统正式职工,跟我们没太大关系,如果是正式职工就得处理。”郭书记如是说。 “一般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没造成啥影响。”记者即将离开时,郭书记补充道。 就在记者走出喀左县卫生局时,张玲院长主动给记者打来电话,她告诉记者,她是今年正月十五才知道这件事的,当时胡春梅和家属找到医院反映情况,医院马上进行调查并向县卫生局作了报告,之后公安、纪检部门也到医院调查。 “赵大夫的行为纯属个人行为,那孩子与医院没有关系,也不是在我们医院出生的,卫生局已经处罚了医院。”张玲顿了顿,再次强调,“那孩子不是在四院出生的。” 对于孩子的来路,胡春梅的态度同样让人生疑。当记者询问“孩子是否在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出生”时,她犹豫片刻,然后回答“这个问题还是不要追究了。” 冒充孕妇骗出生证明 住院时腹部用填充物隆起 8月7日、8日两天,记者辗转采访到一些了解这起事件详情的人士。 据介绍,胡春梅家境贫寒,爱人是外地户口,由于她本人不能生育,两口子经常闹矛盾。在辽西的偏远农村,女人不能生育没有孩子,面对的舆论压力可想而知。 2011年12月的一个夜晚,一名挺着大肚子的女孩独自走进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当晚的值班医生正是赵某,即便在当下农村,未婚先孕也不是稀罕事儿,但就在赵某给这个女孩接生后,女孩溜走了。赵某将刚出生的男婴放进保温箱。 按照常理,发现弃婴后赵某应该选择报警,但不知为什么,她没有这么做。 胡春梅的一个亲戚恰好在第四人民医院工作,通过这个亲戚,赵某和胡春梅见面了,胡春梅对这个胖小子喜欢的不得了。 如何才能让胡春梅顺理成章地成为这个孩子的母亲呢? 经过两人“策划”,胡春梅装成即将临产的孕妇住进了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每天抚摸着被填充物高高隆起的腹部…… 大约10天后,胡春梅“生产”,赵某还帮她弄到出生证明给孩子上了户口。 为了得到这个孩子,胡春梅支付给赵某8000元,这些钱包括孩子出生以来的护理费、营养费等开销,赵某如何处理这笔钱,记者不得而知。 知情人分析,“交易”时,赵某一定不知道男婴患有脑瘫,胡春梅也没有发现孩子有任何问题,否则她绝不会把孩子抱走。 检查出孩子患有脑瘫后,胡春梅开始与赵某和医院交涉,之后又报警。 来自权威部门的信息是,除了赵某,第四医院还有一名医生因此事被罚款、辞退,而不是张玲所说的仅仅处理了赵某一人。 “那名大夫也参与帮着胡春梅造假。”知情者透露。 当事医生不构成刑事犯罪 “买家”因为这个孩子离婚 知情者判断,事发后,胡春梅打算通过医院和当地卫生局彻底解决孩子的去向问题,但对方的权限只有处理当事医生。之后,胡春梅把视线转向公安机关,她报案要追究赵某拐卖婴儿的刑事责任,但经过喀左县公安局,朝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研究,赵某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胡春梅显然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不满。 “他们就是不想找孩子的父母,找到了也麻烦,人家能要吗?”胡春梅对公安机关牢骚不断。 “在这件事上,首先胡春梅有过错,又向公安机关做了虚假陈述,隐瞒实情,甚至把孩子扔到喀左县公安局,为了达到摆脱孩子的目的,什么办法都用。”一些知情者对胡春梅的态度由开始的同情转变到现在的“不满”。 “因为这个孩子我离婚了,我都快崩溃了,我有什么办法?”电话里,胡春梅很是沮丧,听筒里不时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即便知情者对胡春梅不满,但他们认为,她对这个脑瘫孩子是有感情的,因为长久以来,她始终对这个孩子不离不弃,并为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做着努力。 “我可以把孩子扔到大街上,但良心上过不去,我实在是养不了他了!孩子最可怜,自己亲妈不要了,最后还要到福利院。”胡春梅说,声音很大。 几天来,记者始终联系喀左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张玲,打算探究此事发生的根源,但张院长始终没有回音。记者采访省内几家妇产医院,受访者一致认为,这起事件暴露的不仅仅是医院一个单位存在问题。 记者了解到,孕妇怀孕三个月左右要到当地妇幼保健站立卡、做彩超、验尿,如果正式怀孕,要到社区开证明,到街道开三联单;怀孕7个月左右,开始到医院做产检,医院要有产检记录;孩子出生后,在产妇出院前或者孩子尚未满月时,医院开具出生证明,证明上要加盖医院印章。也就是说,要想通过造假获得孩子的出生证明,仅靠一两个医生是不行的。赵某究竟靠什么手段弄到了孩子的出生证明? 另据相关妇产科医生介绍,医院一旦发现弃婴,首先应该选择报警,并报告院领导,然后由警方联系福利院接收弃婴。这名男婴在喀左县妇产科的保温箱内10多天,妇产科其他医生难道没有发现? 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够注销男婴户口,喀左县卫生局已经发文,声明男婴的出生证明作废。喀左县公安局也两次前往男婴户口所在地,向当地警方说明情况,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胡春梅也了解事情的进展,但她并不乐观,感觉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仅仅是一点“希望”。(《华商晨报》、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李战洲) (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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