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厦中小学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夏(冬)令营等出国游学活动,而且,类似的商业性出国游学活动,就算是学校自行组织也是被禁止的!对于违反规定的,教育主管部门将约谈校长,引起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校长责任。 昨天,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对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出国参加国际教育交流活动进一步做了规范,即日起,厦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不能组织带有商业性质的类似游学等各种出国活动。 通知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也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宣传、介绍、组织学生参加其组织的夏(冬)令营等出国游学活动,教师不得接受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提供的免费出国名额。此外,经批准组织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的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带队教师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将费用转嫁给学生。(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 (东南网 梁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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