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获悉:新修订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按规定,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将不得入户广州;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对违法生育者处理后,才能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广州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先云解释:“一直以来,对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广州都不予批准入户,新办法只是把此做法明确到政府规章中去。” 此外,新《办法》规定,对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后,才能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即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及解除聘用合同。(记者 贺林平) (人民日报 贺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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