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考研加油绽 > 资讯要闻 > 正文
沈健代表:允许民办院校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2-03-07 15:07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熊旭)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就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展情况”这一主题,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农民工子女教育”“教育公平”“高校自主招生”等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沈健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正积极做修订的调研工作。江苏省也正在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已经在对民办学校,按照举办普惠公益的原则,同时对学校究竟是营利,还是非营利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实施普惠公益的非营利的学校,江苏省允许它以事业法人登记,同时对于它的教师业务培训申报职称申请项目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都可以和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沈健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制定了一段时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对于吸引社会力量来发展教育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事业法人的登记问题民办学校的税收问题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今后的福利待遇和在职培训等等一系列问题,应该适时地及时进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工作。

  (人民网-教育频道 熊旭)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北大新任校长王恩哥:一所大学也要有梦想  ·物理学家王恩哥就任北京大学第十一任校长  ·研究生为助父“留任”校长编造茂名“最大贪污  ·专访:中新高校校长看好亚洲大学发展前景  ·粤港合作“一试三证”首颁44张证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