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沙青 实习生 袁紫)11月8日,记者从在昆召开的全国民办教育城市联盟第三届年会上获悉:近年来,昆明市民办教育采取超常规发展的途径,像办公办教育那样大办民办教育,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截至2010年,该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12所,占全部学校数的34.9%;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7.6万人,占全市在校学生的25.1%;民办学校教师1.7万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3%。全市民办教育规模、质量和水平均走在全省前列。 昆明市把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作为实施教育强市的核心内容之一和重要举措,自2008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文件和意见。 2010年,该市进一步明确了市级发展民办教育的奖励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安排1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并从鼓励与扶持、办学申请及审批、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与服务、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民办学校的管理服务工作,对民办学校的教学计划、收费要求、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将民办学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纳入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范畴管理,体现了公、民办教育一视同仁的原则。 该市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专门编制了《昆明市“十二五”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做到“四规合一”。严肃规划刚性约束,积极维护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使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体现平等竞争、平等招生、平等办学、平等待遇。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做到“五个一视同仁”,即:干部教师学习培训、评优评先一视同仁;教学管理指导、教学科研一视同仁;对学生一视同仁;在招生中一视同仁;在学校建设规范上一视同仁。 昆明积极推进股份制合作形式的办学。同时,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品牌效应、辐射功能和城区学校的资源优势,昆明鼓励同层次的公办学校之间或同层次的民办学校之间在建制不变、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团化运作,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多形式、多体制举办基础教育;吸纳国内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昆明为发展民办教育开启了“绿色通道”,也在短短3年内扶持了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符合各个学段的民办教育机构,为昆明民办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该市坚持对民办学校实行年度检审,对未经批准私自办学的无证学校进行清理,对达不到办学条件的给予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坚决杜绝对民办学校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及“搭车收费”行为,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09年,该市正式启动“园丁工程”,实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截至目前,全市共选派118所公办学校154名干部教师到民办学校挂职锻炼和支教,选派70所民办学校100名干部教师到公办学校挂职锻炼和进修学习。 (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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