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将联合福建省残联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据介绍,就业援助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森工企业和独立工矿区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本地区确定的其他重点援助对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走访入户,摸清底数,让每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知晓政策,实现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沈汝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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