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2日电 (记者何丰伦)记者2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已经在国家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29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新增11个区级试点县,这意味着广西已经有40个县区、116万农村中小学生能够享受到“营养午餐”的待遇。 今年10月,在中央政府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广西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地区中小学生“营养费”5.5亿元,29个县的92万名学生受益。在此基础上,广西新增11个区级试点县,受益学生达24万人。新增试点县区所需资金1.6亿元由自治区和县级财政按照8:2比例承担。 广西财政厅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蔡高根介绍,学生营养改善试点的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国家试点地区的政策推行已经开始,而自治区试点开始时间为明年秋季开学。两级试点相加,广西全区吃上“营养午餐”的农村学生达到116万人。 广西同时明确:严格“营养费”资金监管,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同时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防止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何丰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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