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新条例刚刚公布征求意见,就引起众多女同胞尤其是职场女性的高度关注。在广州本土最火的女性社区网“广州妈妈网”上,关于新条例广征民意的消息已经广泛传开了截至“意见稿”公布当天傍晚6时,该话题引来2509次浏览,74条的回复意见。 顺产剖腹产一刀切 有网友仔细对比计算后认为,原规定中给予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而新条例中给予的产假为至少14周,14周=98天,“这对职业妈妈来说就是福音!” 也有人对新条例的细则提法存疑。“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的提法,是否顺产、剖腹产都‘一刀切’?如果是的话,原来可以休4个月的剖腹产者,产假岂不是变短了?” 惩罚机制处罚力度不够? 有网友则关注到新条例较以往的女性劳动保护规定,新增加了用人单位违反条例的惩罚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条例更高的执行力。 但有职场女性则担心,按“用人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的提法,对于那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来说,这样的违法成本还不算高。 女性会不会更难找工作? 记者浏览网民意见时发现,在女职工产假拟延长的话题背后,女性群体更加关注新条例的出台是否会影响自身就业的状况。 网友“思梦”的担忧很有代表性:女性找工作的大环境本来就比男性差,新条例实行后,女性法定产假延长了,企业以后岂不是更不愿招女职工了?! 有网友认为:新条例意见稿应有相关的配套规定,保障女职工在这方面的权益,解女性难找工作,容易被解聘之忧。 未婚流产或只能请病假 未婚流产者能享受休假制度吗?有企业人力资源师认为不大可能。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生育要先按我国的法律法规,申请相关的计划生育准生证明;不幸流产的,要申请休假或津贴补助都不得缺少准生证明。“未婚流产者没有结婚证明、准生证明,自然不符合可特殊保护的人群范围,要通过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索取如已婚流产女职工一样的待遇,暂不可能做到”。该人力资源师表示,女职工一般遇上未婚流产的情况,要想保护自己的私隐,又想获得一定的假期,只能是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黄玉杰 (羊城晚报)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北大新任校长王恩哥:一所大学也要有梦想
·物理学家王恩哥就任北京大学第十一任校长
·研究生为助父“留任”校长编造茂名“最大贪污
·专访:中新高校校长看好亚洲大学发展前景
·粤港合作“一试三证”首颁44张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