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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邱县为教师制定校园禁语 严重违反可开除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11-1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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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言伤人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从即日起,邯郸市邱县推出一项新的教学制度,禁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校园内使用挖苦、讽刺等九类不文明用语,违反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出现“绿领巾”、“红校服”、“测智商”等校园冷暴力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为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树立良好师德形象,邱县教育部门经过多次调查分析,决定从语言暴力入手,正式出台一项特殊的规章制度,严禁教师在校园内出言伤人。

据介绍,教师“禁语”共分为九类,主要包括指责学生搞特殊的孤立式用语、讽刺学生的挖苦式用语、与其他优秀生或差等生作比较的比较式用语、叫家长训话的告状式用语、抹杀学生希望的预言式、结论式用语,以及记账式、谩骂式、呵斥式用语等。并有例句说明,如“你呀,什么也学不好!”、“别的学生比你强多了!”、“笨死了!”……

为保证此项“禁令”落到实处,当地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从即日起,教师使用一次不文明用语,给予校内记过处分;两次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评模资格;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开除公职。(记者王彬通讯员刘洪涛)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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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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