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消息, 针对南方都市报今天刊登的题为《“网脉工程”被指“绑架”家长牟利》的报道,“网脉工程”的主办单位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发布声明,称如果该报道中反映的“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顺德实践基地”利用小学家长会推介收费产品等情况属实,不仅属于严重违规、甚至可能涉嫌违法。该中心称将核实事件,并依法追究责任。 据介绍,“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简称“网脉工程”)是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委指导,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联合相关单位主办的一项服务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社会工程。该工程于200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最初由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牵头承办,2010年3月起,根据上级决定划转为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主办。 以下是声明全文: 关于“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相关事宜的声明 “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以下简称“网脉工程”)是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委指导,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联合相关单位主办的一项服务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社会工程。“网脉工程”于200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主要内容为:一是构建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内容导航平台,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互联网优质内容;二是建设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实践基地;三是实施“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年度专题调研;四是举办一系列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主题活动;五是推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相关技术产品;六是探索建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够为社会所认可的规则体系。“网脉工程”原由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牵头承办,2010年3月起,根据上级决定划转为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主办。 “网脉工程”自启动以来,在全国各地举办了上千场校园讲座、图片展览和各类公益活动,开展过“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公祭、“网脉工程—启明行动”、“好书传递爱心”四川“红领巾手拉手书屋”援建等公益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四年进行了《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并形成了一批第一手数据和分析报告,出版了《未成年人上网自护手册》、《网脉导图》、《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等书籍,在全国各地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场所建立了600余所未成年人上网实践基地。 “网脉工程”涉及亿万家庭和广大未成年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我们深知自身力量的薄弱,在“网脉工程”的推广过程中,高度重视并积极争取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希望能够动员社会力量,从法制建设、内容建设、网络管理和运行规则等方面,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如果说过去几年里“网脉工程”取得了一些成果,也正是在各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在各主办单位、参与发起网站、各地学校和相关机构(包括广东佛山顺德区教育局、宣传部、文明办关工委等)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特别是北京网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智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青网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机构,先后作为“网脉工程”的共同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对“网脉工程”的实施做出了贡献。对此,我们衷心感谢。 我们认为,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向未成年人推荐健康有益的信息、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负面信息的机会,是预防互联网对未成年人不良影响的必要措施。因此,“网脉工程”也曾向社会推荐过若干产品,以供家长在选择产品时有所参考。但我中心以及“网脉工程”各主办单位,从未与推荐产品的销售有任何相关利益关系。同时,我们自“网脉工程”实施以来,多次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不得将 “推荐产品”销售与“网脉工程”推广混为一谈,并明确提出,凡以“网脉工程”名义开展的各类摊派或强制性收费项目,都违背“网脉工程”作为公益项目的宗旨,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都是我们明确禁止的行为。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随着“网脉工程”社会影响的日益扩大,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有些地方推广人员混淆“网脉工程”与“推荐产品”的界限,有些人员擅自假冒“网脉工程”推广人员向家长推销产品谋取私利等。对上述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截止到2011年9月,已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专门致函或与有关机构、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或团委沟通,调查了解事实,明确“网脉工程”为公益性社会工程,与任何产品销售均无直接关系,要求有关方面和人员迅速妥善处理;二是解除与违规合作方的合作关系;三是取缔了部分地区的推广机构;四是停止所有“推荐产品”的推荐资格,要求各有关机构和人员停止一切以“网脉工程推荐产品”名义销售产品的行为;五是正在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经慎重研究,我中心也已于2011年9月1日在中心和“网脉工程”网站发布公告,郑重声明:“以发展‘网脉工程会员’、举办‘网脉班’等名义向家长推销产品、收取费用的做法,是我中心多次明确禁止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违背网脉工程向社会推荐产品的初衷,严重违背网脉工程的公益性原则,也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更关系到群众利益,对网脉工程的公益形象和声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希望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督”。 2011年11月17日,我们通过互联网得悉《南方都市报》刊登了《“网脉工程”被指“绑架”家长牟利》的报道。我们认为,如果该报道中反映的“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顺德实践基地”11月8日和9日利用容桂小学家长会推介收费产品等情况属实,不仅属于严重违规、甚至可能涉嫌违法(凡经我方认定的“网脉工程实践基地”,均应为免费提供给未成年人体验的场所,均无向群众收费的资格)。对于上述报道,我们将尽快联系《南方都市报》以及当地相关学校和机构予以核实,对于涉嫌违法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感谢《南方都市报》对“网脉工程”实施过程的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网脉工程”的实施和《南方都市报》的监督,都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我们也真诚希望各方面能够对“网脉工程”给予关心爱护,发现问题及时向我们通报。当前,我国接触互联网的未成年人已经超过1亿人。而且,每天还有数万未成年人开始进入互联网。互联网等新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和难题。面对互联网上到处可见负面信息的现实,面对无数家长“让上网怕影响孩子,不让上网怕耽误孩子”的焦虑,面对不断出现、令人痛心的案例,我们深感时间的紧迫和使命的艰巨,深感已取得成绩的微不足道,我们将继续努力。 我们真诚地希望全社会关心和关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的构建,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网脉工程”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使“网脉工程”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为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我们真诚地希望各类媒体对“网脉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向所有关心、关注、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网络环境构建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十号 邮 编:100051 网 站:www.china61.org.cn 电 话:010-67023983、67011167 传 真:67023983、65125587 电子邮箱:yangyajun3@vip.sina.com、wm616@wm616.cn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2011年11月17日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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