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名十四五岁的男孩双膝跪在操场上,或低头沮丧,或四处张望,这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在广西桂平市大洋中学。昨日,一个“学生被老师罚跪”的帖子在各大论坛迅速传播,引发众多网友围观,发帖人称自己因为在网上曝光了此事,“影响学校声誉”而被学校开除。(2011年11月1日《南方日报》报道) 经历过求学生涯,大概没有几个人不曾接受过老师或轻或重的处罚。或者因为作业本字迹潦草,或者因为课文背得结结巴巴,或者因为上课时交头接耳,或者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被老师批评乃至责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适当的惩罚,不仅利于犯错误的学生改过自新、牢记教训,对于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可以达到小惩大诫的目的。但是,对于午休时间吵闹的学生,竟然施以“跪在教室外面”的侮辱性体罚,着实令人震惊,难怪连校方也觉得“影响声誉”。 学生走进校园,不仅为了学习科学知识,更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做事的准则。现代教育学家经亨颐先生曾明确提出兴学的目标,是培养有健全人格的国民。老师也经常耳提面命,教导学生要自尊、自立、自强。谁曾想过,对于一个大庭广众之下跪在室外的学生而言,他的心理伤害有多大?他的颜面何存?尊严何在?况且,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情绪极不稳定,容易滋生叛逆心理,当众罚跪会不会让他感到在同学面前尊严扫地,感觉无颜面对同学及家长,以至于激愤难当,从而走上“破罐子破摔”的道路?又或者,本应自尊敏感的神经变得麻木,孩子对“跪下去受罚”已经无动于衷,甚至跪着跪着就习惯了,自尊心也就慢慢消磨殆尽了。以此教育出来的学生,我们怎么能奢求他毕业后到社会上能挺直腰板、堂堂正正、站起来做人? 也许,如此体罚学生只是值日老师屡禁不止、情急之下的一时失措,但这至少反映了个别学校、个别老师教育方式方法的简单粗暴。朱自清先生在春晖中学任教时,也遭遇过学生聚赌的严重违规现象。他采取的做法是:教师先找学生谈话,学生认识错误后,就交由学生自己的组织处理,处罚的方式是罚写大字和打扫学生宿舍一个月,而当时的舍务主任匡互生自认监管不力,自罚一个月薪俸并和学生一起做劳务。更有夏丏尊先生在春晖学校兼任舍监时的逸闻。当时,学生宿舍有睡懒觉的,熄灯后有私点蜡烛的,有溜出校门玩耍的,有和衣而眠的,他从不加以任何责罚,只是苦口婆心地劝导,几年后学生们都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他也“几乎可以无为卧治了”。 其实,批评、劝诫、处罚,甚至体罚,都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无论怎么变化,都要从教育的主体出发。正如夏丏尊先生在《爱的教育》中所言,教育譬如掘池,有人说四方形好,有人说圆形好,而对于池里的水却无人注意。教育上的水是什么?就是情,就是爱。教育没有了情爱,就成了无水的池。任你四方形也罢,圆形也罢,总逃不了一个空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人民网-教育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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