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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高考应试及录取政策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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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3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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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分A、B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

  5月28日,2016年山西省高考(精品课)政策出台,本网为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进行了详细梳理。

  考试科目及时间

  今年高考仍实行“3+X”科目设置。

  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时—11时30分,语文;15时—17时,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9时—11时30分,文综或理综;15时—17时,外语(课程)(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高考全部科目试卷实行网上评阅办法,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将认真复查,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招录办法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第二批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实行填报院校志愿不设分数限制,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进行。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

  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将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降分征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共6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第一批本科(A、A1、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有: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根据“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参考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先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分开,然后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平行参考志愿。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根据“志愿顺序”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考生加分资格在网上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和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经体育部门资格审查并参加省招考中心组织的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中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投档时可加4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报并审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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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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