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高考改革所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高中教育究竟该如何应对?高中教育该做好哪些相应的准备? 随着《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正式发布,上海、浙江两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逐步清晰,改革重点逐步明确。面对高考()改革所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高中教育究竟该如何应对?高中教育该做好哪些相应的准备? 其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消文理分科,势必要求高中教育理念有一个较大转变。高中教育要从过于偏重文理向全面打好文理基础转变,切实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但取消文理分科,全面打好文理基础,并不意味着学生回到以往所有学生都学同样课程的老路上去。按照高考改革的总体思路,学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选择三门符合自己兴趣特长的学科计入高考总分,也就是从原先基于文理分科的“3选1”变为如今的“6选3”、“7选3”,既兼顾到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同时也顾及到了学生个性成长的需求。 高中教育理念的这种转变应当得到全方位体现,既要渗透到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之中,也要落实到高中教育的整体教学安排之中,还要直接反映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学过程之中。为了配合高考改革,目前上海市正在对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调整,重新设计高中各学科基础性课程与拓展性课程内容及其相应课时,这意味着高中各学科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的内容可能会减少,学习难度可能会适当降低,这也是顺应高考改革的一种现实要求。可以说,高中教育理念的转变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之中,使高考改革带动高中教育朝着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方向发展。 其二,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势必要求围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改革同步跟进。此次高考改革之所以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为引导学生认真地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也是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学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选择三门符合自己兴趣特长的学科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同时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一个科目两次考试的机会。遵循这样的改革思路,高中教育势必需要做好相应准备。 一方面,伴随着学生选择权的增加,要求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逐步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尤其要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合理确定必修、选修课程比例,增强课程的选择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发展的空间。毕竟有了很好的“选课”基础,学生的“选考”也才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值得关注的是,不论是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选择,还是考试时间的选择,都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学生自身的选择能力,而学生选择能力的培养,对高中课程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直以来,高中学生填报高考志愿、选择专业主要依据考试分数,“高考无意识”问题始终困扰着高中毕业生。对于今天的高中课程改革而言,增加“生涯教育”的内容也就显得非常必要。高中“生涯教育”应当基于学生对职业的认知、对自身的认知,逐步形成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但“生涯教育”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专业或职业定向,也与当前普通高中渗透职业教育内容的寓意并不相同。对于高中学校而言,如何将“生涯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和学生发展指导有机融合和渗透,有待深入探索和实践。 另一方面,伴随着学生选择权的增加,要求不断创新教学方式,积极推进分层教学和走班制。在高考改革的新形势下,不同学生选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会有所不同,同一科需要有难易程度不同的教学班级可供选择,实施分层教学和走班制势必成为高中教育面临的一个新的改革课题。应当看到,实施分层教学和走班制对高中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师资等都提出了很高要求,也会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如:短期内一些选课人数剧增的高中科目,可能产生教学场地和师资不足的状况。因此,各高中学校需提前做好教学方式改革的相关准备,其中包括教学场地和师资的准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可在鼓励高中学校做强特色学科的基础上,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教学”,即不同学校的教师进行置换、交流,实现教师资源共享。 其三,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势必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提出了很高要求。在高考改革的新形势下,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至关重要,毕竟除了考试分数之外,价值观、批判性思维、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对人的成长成才有着重要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突出强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将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有利于改变用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 同时应当看到,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临较大困难,其主要难点在于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从实际操作看,由于高中学校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使用高中学校各自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存在着可比性不强的问题。特别是在目前诚信意识相对薄弱的社会环境下,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极易受到种种不诚信行为的干扰,影响高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因此,推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使之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需要增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在考查内容上,重点看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在考查方式上,重点看学生成长过程中能够集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如: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参加志愿服务,强化事实性材料、写实性评语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此外,为了保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强化监督机制至关重要。如:对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做到阳光透明;通过建立省级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管理平台,切实加强监督。 (汪明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14年11月4日第7版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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