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来,随着高考报考取消年龄限制,考生参加多少次高考、何时高考,都属于自己的权利,但有的考生反反复复多次参加高考,即便取得了好成绩也不去就读,就难免让人怀疑其背后有实质利益存在。 高考()被一些考生视为一次争夺“锦标”的竞赛,获得“锦标”就有奖励,而忘记了这之后还有求学路和人生路要走。 广西钦州30多岁的考生吴善柳今年夺取了该市理科“状元”,现被清华大学()录取。有媒体爆料,他曾辗转多所学校至少参加了10次高考,其中几次考上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校,但从来都不去报到就读。有的考生由于一次考试不理想,或者没有进入自己心仪的大学,选择复读来年再考是可以理解的,但多年都考出不错的成绩,且被名校录取,却一再复读高考,成为“考霸”“高考专业户”,则很不正常。 有网友罗列了吴善柳2007年至今参加高考被录取的情况——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和2008年)、中山大学(2009年)、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北京大学(2011年)、南京大学(招生办)(2012年)、同济大学(2013年),怀疑他是一个为了挣当地政府和企业给考上名校学生奖励的“高考专业户”。还有网友爆料称,全国各地都有一些以高考为生财之道的职业“高考专业户”。比如,安徽一考生一次考上上海交通大学()、两次考上北京大学、两次考上清华大学,结果居然都没有去读,但是他获得的地方奖励就有80多万元。 本来,随着高考报考取消年龄限制,考生参加多少次高考、何时高考,都属于自己的权利,但有的考生反反复复多次参加高考,即便取得了好成绩也不去就读,就难免让人怀疑其背后有实质利益存在。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鼓励当地考生考出好成绩,纷纷为高考高分学生设立丰厚的奖金。此后,虽然政府部门对高考生的奖励被逐渐取消,但商业机构对状元、被录取进名校学生的奖励却一直没有断过,反而有所增加。还有一些高考复读机构,专门就用高额奖学金招高分落榜考生,其意图十分明显,就是想以高分落榜生选择复读,以及来年考出高分,甚至取得当地“状元”的佳绩来做市场宣传,招揽生源。 对高考成绩优秀者,不是不可以奖励。我们可以先看看在欧美教育发达国家比较流行的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办法,通常是采用全额奖学金或者半额奖学金制度,而不是把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考生,而是作为考生的学费、生活费,在学习过程中发给考生。但我国给高考成绩优秀生的奖励,是奖励所取得的高考成绩,而非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因此,往往都是给一次性奖励,这样一来,高考就被一些考生视为一次争夺“锦标”的竞赛,获得“锦标”就有奖励,而忘记了这之后还有求学路和人生路要走。 这是基础教育被“锦标主义”所笼罩的结果。地方政府之所以奖励高分考生,是把高考成绩作为地方的教育政绩;商业机构则是看到了高考背后的商机。在高考的狂热中,大家忽视了一点,高考只是为大学选拔人才,但这并不是成功的终点。一名学生高考考出好成绩,并不意味着就取得了人生的成功,为此不宜对高考成绩过分关注。只关注高考成绩,而不关注高考之后的大学求学、职业发展,会误导整个社会的成才观。 但遗憾的是,有的地方却赤裸裸地只关注高考成绩,至于高分学生能不能进入理想的学校,学校并不操心。哪怕这些学生一个也没被录取,但高考考分已经被作为学校的办学业绩,如果这些学生全部选择复读,学校是热烈欢迎的,这不但会为学校带来一笔收入,还会带来更好的办学政绩。 有人建议,教育考试部门、高校要列出“考霸黑名单”,因为这些“考霸”挤占了他人的机会。这一建议显然行不通,报名参加高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其符合报考条件,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而且在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中,只要考生达到录取条件,高校也不得拒绝录取,毕竟选择考试、选择学校,这是考生的自主权。 关键要治理畸形的生态,在高考制度和基础教育上花工夫。首先,要推进高考社会化改革,把高考的功能从选拔转为为高校招生、基础教育教学提供评价。正是由于目前的高考录取,把高考分数作为唯一依据,因此,整个社会才会关注高考分数,才会有高考“状元情结”和基础教育的“锦标主义”办学思维;其次,要把基础教育从育分转向育人,不能只育分不育人,要关注学生的终身发展,而不是一次高考成绩,引导学生做长远的人生发展规划,形成健康的成才观。(熊丙奇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21日第2版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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