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舆论普遍对高考在“严防死守”情况下,还出现这么恶劣的群体性作弊案感到震惊,并纷纷为防止替考案再次发生支招。 功利化办学倾向值得警惕 这种功利化办学倾向,当然与办学者的选择有关,但却有某些深厚的制度性根源。一方面,目前我国高考制度用单一的考试分数录取选拔学生,高校录取学生并没有自主权,只能从教育考试部门投档来的学生中进行录取;与之对应,考生只要作弊成功,获得高分,哪怕中学成绩再差,也无碍被大学顺利录取。另一方面,大学办学还没有真正以学生为本,一名学生被录取后,就“一个萝卜一个坑”,即便对学校、专业不满也很难转学,学校也很少有对学生的“过程淘汰”。在这样的办学环境中,作弊者想要的往往不是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就是混一张文凭。 至于建诚信档案,这是提了多年的建议,可一直未有人真把这当回事,这也和功利教育有关。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如果一名高中生在中学作弊被处分,他参加高考时,作弊的处分往往会被悄然撤销,理由是不影响学生的前途;如果一名大学生在大学里受到校纪处分,在毕业时,学校也往往会将其处分撤销,原因是这会影响学生的就业,而就业率是评价一个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利益标准成为行事的准则,道德、正义、诚信也就被抛弃。 必须打破作弊的利益链 要让作弊者不能一本万利,除依法严惩,让其付出沉重代价之外,应该降低作弊的“收益”,这就要降低考试分数在录取中的权重,以及建立大学的淘汰制度。简单地说,如果大学在录取时,只把统一测试成绩作为一个方面的考察指标,那些通过作弊获得高分者,并不能由此顺利进入大学;即便进入大学,但由于跟不上大学的学习进度,无法达到学校的培养标准,在中途就被淘汰,还有多少人会冒险去作弊?作弊考高分—顺利进大学—顺利大学毕业—用学历作为敲门砖顺利就业,这是作弊者眼前的“阳关大道”,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教育困境。 要堵住作弊漏洞,必须打破作弊的利益链,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和学校办学改革。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提到要深入推进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和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只有认真落实纲要和《决定》的精神,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各种教育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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