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学生在拿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后,仍旧有很多疑问,往往都是基本的概念没搞清楚,或者考虑的问题太多,反倒把最重要的忽略了。 很多学生在拿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后,仍旧有很多疑问,往往都是基本的概念没搞清楚,或者考虑的问题太多,反倒把最重要的忽略了,或者把多个政策混淆到一起,分不清楚哪个才是适用于自己的政策。 获得自主认定的学生需要结合《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与实施方案》(点击查看)、“认定证书”和“报考须知”一起阅读本文,特别是简章中“五、选拔程序”中“3、资格认定”“4、报考与录取”两部分,结合学生本人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要求填报志愿,方能享受到相应的录取优惠。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非常重视对学生个性化的考察和评价,因此根据学生在笔试成绩、初审评价和面试评价等方面排名情况确定不同的优惠标准,学生只需要根据“认定证书”和“报考须知”确认自己所属的优惠类型,注意其中几个与自己相关的问题即可,无须研究别的类型的政策,这样可以避免考虑过多信息而出现混淆的情况。 一、怎样报考才能确定享受北京交大自主的优惠 学生的高考()志愿包括志愿学校名、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学生需要按照如下五条标准填报志愿方可享受我校自主认定的优惠标准。 1、必须按照我校要求本科一批第一次序志愿填报我校,这是我校对学生志愿的规定。 2、部分省区在本科一批志愿之前设置了“自主与特长生志愿”,根据省级招办的规定,学生须同时在此志愿中填报我校。 3、考生可在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非认定专业,有多个认定专业的要求依次填报认定专业,方能享受认定的优惠标准。否则将视为考生个人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填报的非认定专业和未填报的认定专业均不享受降分优惠。 4、填写服从专业调剂。 5、按照时间要求回填信息,便于我校掌握情况联系安排录取。 本文描述所有问题都是对学生按照要求报考前提来谈的,没有满足报考要求视为放弃自主认定资格。 二、所有取得认定学生需要明确几个概念 1、首先是三个重要的名词: 1)投档分:投档分=高考实际考分+政策加分。此处的政策加分是指少数民族、省级三好学生等加分,不同于给予学生的自主招生降分优惠。 2)提档测算线:是在本科一批统招录取之前,由省级招办根据每个学校同类统招招生计划100%的提档比例进行测算确定的。 3)专业录取最低分:是指该专业通过本科一批一志愿(不含国防生、定向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中投档分的最小值。 2、要把录取优惠标准和专业优惠标准区分来看,不要混为一谈。通俗点讲,我校给学生的优惠包括学生分数达到多少能录取(即录取优惠标准),和录取后应该录取到什么专业(即专业优惠标准)两个方面,是否能录取和录取到什么专业这两个问题要分开讨论,从时间上讲,也是有先后执行的两个不同的判断过程。 3、不管是录取优惠标准还是专业优惠标准,其优惠分数的计算都是以投档分作为测算依据的,并且都是测算和比较的过程。 三、录取优惠标准与能否录取 1、录取优惠标准:是指学生分数低于我校在该省区同类统招计划一志愿提档测算线的分差最大值,也可以理解为分数线降低。这里有三个要素: 1)优惠是算分差而不是给学生加分,如果按照加分解释,容易和各省区给学生的政策加分相混淆; 2)只针对同类统招计划一志愿录取,也就是本科一批一志愿非定向部分,在国防生、定向生等录取过程无效,也与特长生等优惠不重复使用; 3)提档测算线,测算线与实际录取分数线很可能不一致,因为提档测算线是按照同类招生计划(不含定向招生等特殊类型)提档比例100%进行测算的结果,而实际提档过程中由于部分学校会加大提档比例,从而导致最终录取分数线的降低,但自主学生投档过程已经结束,不会再补充投档。 2、学生按照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且成绩达到我校认定的录取优惠标准要求的范围,我校将向省级招办申请办理录取手续,这是对每一位认定学生的承诺,不存在认定学生谁高考分数高就录取谁的问题。 3、在确定能否录取时候,与具体某个专业在当地的实际录取线无关,仅与学生是否按要求填报志愿、学生成绩和提档测算线有关。所有专业录取的问题都是在确定学生能够被录取之后才探讨。 四、专业优惠标准与专业录取 1、录取优惠标准相对简单,对照上述政策就能确定,但是专业最终确定却要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来研究。 1)直接想进入认定专业的学生 如果学生只有一个认定专业,第一专业志愿直接就报考认定专业,如被录取,则最终一定会录取到该专业。认定专业的最大优惠与录取优惠标准一致,而与该专业在同类统招计划中录取的最低分无关。有多个认定专业的学生,依次填报认定专业即可,确定最终录取专业时会依据学生所报的次序。 2)对认定专业不满意的学生 如果考生对于认定的专业不满意,允许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非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不享受降分优惠。录取时,会依学生所报专业次序执行比对,也就是把学生的投档分去比对“专业录取最低分”,如果大于或等于,则可以录取或者调整到该专业;如果没达到,则会被录取到认定专业(此时没有专业级差)。有多个认定专业的学生,依次填报认定专业即可,确定最终录取专业时会依据学生所报的次序。 2、部分专业有最低优惠标准限定。报考认定的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专业要求必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录取最低分;报考认定的自动化类、交通运输类专业只能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提档测算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优惠。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具体请查看《2014年招生章程》。 3、专业志愿填报时的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学生的认定专业在其所在省区不招生,可以任意报其他专业代替,我校会以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回填的信息为准。 总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网上回填信息应该与在省招办的志愿填报一致,有类似上述特殊情况,将以在我校回填的专业志愿为准。 4、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说明 1)201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2个专业,合作院校分别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和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对应的认定证书上的专业为“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 2)获得中外合作办学类两个专业认定资格的考生,填报时可依据个人兴趣依次填报两个专业,如考生所在省区出现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填报集中于一个专业的情况,我校将根据投档成绩调整部分学生到考生填报的另一个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因此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将两个认定专业全部填报。确定最终录取专业时一般会依据学生所报的次序。 3)两个专业均为高学费专业,录取时只招调档线上的有志愿考生。 4)录取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只招英语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 5、专业录取结果的说明 自主的专业录取时按照单独规则执行,与招生章程中分数级差无关。同时专业确定是在按普通招生计划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如果有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而进行非一志愿投档的情况将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学生的专业最终以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的结果和通知书为准。 今后咨询过程中如果遇到新的情况,将在此文档继续补充说明。 201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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