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随着高校扩张,国家加大对高校的投入,校园日渐扩建,而伴随高校新校区建设先后完工,越来越多基建腐败案浮出水面,基建已经成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最危险的棋局。 近几年高校贪腐案频发 多个环节都有可能腐败 专家指出 只有动真格的教改才能有效制约高校腐败 时间 当事人及身份 案情简介 归类备注 2013年11月 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 举报者多指向其利用自主招生权,收受大量贿赂。 待定 2013年8月 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 在工程建设、人事任用、考生招录等方面滥用职权。 考生招录、学术腐败等 2013年5月 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及党委书记张忠元 均与成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 校园基建 2013年5月 南昌大学( 招生办)校长周文斌 涉及南昌大学新校区的基建项目。 校园基建 2013年5月 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 因该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涉嫌违纪。 校园基建 2013年4月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院长邹世凌 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 校园基建 2013年3月 浙大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 授意其博士生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 科研经费 2012年5月 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邢苗 因基建项目受贿,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校园基建 2012年2月 武汉大学( 招生办)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常务副书记龙小乐 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0余万元,分别获刑12年、10年 校园基建 2012年1月 长春大学原副校长门树廷 法院审理查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39万余元。 校园基建 2011年1月 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校园基建 大学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来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一事,更是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法制晚报》记者对过去3年里的11起高校腐败大案进行盘点发现,除了招生、占用教育科研经费、学术造假等方面,高校后勤基建部门已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专家指出,要制约高校腐败,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需要建立制度来限制学校行政权力。 贪腐多涉校园基建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张,国家加大对高校的投入,校园日渐扩建,而伴随高校新校区建设先后完工,越来越多基建腐败案浮出水面,基建已经成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最危险的棋局。在法晚记者统计的11例高校贪腐案例中,有9个罪名中涉及校园基建贪腐,占比达81.8%。 今年7月24日,四川组织部门宣布免去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的书记职务。此前5月30日,该校校长范昕建,及多位中层干部已因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同一时间段内,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双“落马”,在高校系统非常罕见。媒体报道称,两人基本为同一窝案,均与该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 在《法制晚报》记者盘点的高校基建腐败犯罪案件里,倒下去的不只是校长,还有大批与基建相关的人员。在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今年5月份接受调查以前,南昌大学已有基建部门负责人因在工程招投标中受贿,被司法部门调查审理。 据各地媒体公开报道,近五年来,江西因高校新校区扩建,陷于基建腐败的高校官员多达14名,其中校长级的有3名。湖北省是高校集中区,2005年到2010年,武汉市已有8名厅级高校领导因基建等贪腐问题落马,涉案金额最大的达1400多万元,基建领域成为当地高校腐败“重灾区”。2011年,安徽4所高校工程建设贿赂案件总计38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13人。 基建干部:多个环节都有可能腐败 《法制晚报》记者整理注意到,招标环节中的腐败行为通常表现为:基建部门的公职人员在收受相关利益人的贿赂后,以某种理由将招标方式人为地更换为议标,私自将工程承包给承包商,从而规避招标。 拥有十余年基建工作经验的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办公室主任孙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工程项目审批,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招投标,招标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工程完工后留守这六个环节中,每个环节都存在腐败的可能性。 “其中工程招标环节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孙义说,高校基建部门在招标环节中拥有独立权力。与此同时,基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由高校自己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无形中导致了权力过于集中,为基建部门滋生腐败行为提供了土壤。 孙义总结中国高校基建部门腐败的发展脉络和趋势是:主要领导与腐败有染者越来越多;严重违法违纪的腐败现象越来越多;集团腐败呈现上升趋势;索贿受贿活动广为蔓延;招标职权的廉洁度普遍下降。 检察官:高校腐败案例猛增 据2010年媒体报道,有北京市检察院官员透露,此前三年该市查处高校腐败案猛增,案发数上升一倍,案件近一半涉及招生、人事等问题,“高校招生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中纪委曾警示招生是教育腐败重点领域,教育部()设立的“十不准”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工作。 这使得近年来每到招生季节,北京市检察院就会组织人员到各个学校宣讲,用全国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种招生职务犯罪来警示负责招生的人员。 今年3月31日,教育部专门针对自主招生下发了一份《意见》,称如果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律取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而禁令之下依旧出现招生贪腐大案。 有专家指出,“点招”现象是目前高校招生腐败中最为诟病的现象。所谓点招,是指高校招生时有1%的“机动名额”,用于指定的对象。虽然教育部现在已经明令禁止,但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 除去点招外,120%的投档比例,5%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还有各种名目的加分,都被认为是高校招生中最容易出事的地方。 北京大学教授何增科领导的一个联合国开发署的研究指出,即便是在高校中,本科一级招生的腐败也不是最严重的,研究生招生中的腐败更受学生、家长关注。研究指出,各个年龄段的入学招生,几乎无不存在寻租现象。2008年被揭露的中关村三小腐败案中,该校的账外资金超过了1亿元,几乎全部来自于“片外”学生入学缴纳的“择校费”。 专家观点 动真格的教改才能有效制约腐败 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高校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有行政级别。学校内部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行政权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的配置,直接介入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就是学校成立有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也只是摆设。“这种学校治理模式,导致行政权力极大,且缺乏监督和制约,招生、基建、财务、后勤的贪腐问题就屡屡出现,学术腐败也频发。” “说到底,要制约高校的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而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有效制约学校行政的权力。”熊丙奇说,这就必须推进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治理改革。在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方面,核心是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改革拨款体系、实行校长公开遴选、依法落实学校的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等自主权;在学校内部治理改革方面,核心是调整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明确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和学生自治,尤其要通过受教育者的选择,来督促学校转变办学理念——必须对受教育者负责。 “一次次教育腐败案件的发生,提醒大家,必须深化推进改革,而不能再贻误改革时间,败坏教育形象,影响教育的公信力。只有动真格的教改才能有效制约腐败。”熊丙奇说。本版文/记者 王选辉(记者 王选辉) (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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