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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花100万元上人大”大家都听说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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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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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报道称蔡荣生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人大自主招生环节,续梅对此回应说:“自主招生,教育部一直有明确规定,前提就是进行阳光招生,进行公开公示,要确保公平公正。

对话

制约教育腐败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

对话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北青报:为什么自主招生总是与“黑幕”、“腐败”联系在一起?

熊丙奇:现在的自主招生,只是有限地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给学生一定的录取分数优惠,却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之后,必须填报志愿,把该学校填报在第一志愿位置或者A志愿位置(针对平行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录取优惠条件后方被录取,这种自主招生,与高考加分没有多大不同,学校处于强势地位,一方面把自主招生变为抢生源的手段,另一方面则制造权力寻租空间,高考加分有腐败,“自主招生”也就难幸免。

北青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招考分离”,有些专家解读为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力,这样会不会加深自主招生的腐败?

熊丙奇:目前的高校自主招生,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而且高校也没有针对自主招生建立新的学校管理体系,由此滋生招生腐败。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是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一名学生可以拿到若干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按照这种自主招生机制,受教育者拥有充分的教育、学校选择权,进而也就拥有对学校的监督和评价权,这要求学校必须公开、透明地招生,对自身的教育声誉负责。遏制高校的教育腐败,不是不要推进改革,而是以动真格的改革来铲除贪腐的土壤。

北青报:怎样才算是“动真格”的改革?

熊丙奇:要制约高校的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而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有效制约学校行政的权力。这就必须推进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治理改革。在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方面,核心是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大学校长应该从行政任命变为公开遴选且取消行政级别,这样遴选的校长才会对学校办学负责,而不是对上级部门负责。具体到招生中,就应该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订学校的招生标准,并监督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学校领导不能对招生指手画脚,更不能干涉招生结果,否则校长将面临教授委员会的不信任,直至被罢免。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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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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