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或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出具并经户籍管理部门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 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可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 (3)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统一编制的毕业生名册。 (4)《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补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 (2)《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 (3)“中职生”需提交《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3.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4.“省外借读生”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2013年省外借读生在本省小学、初中毕业情况审核表》。 5.“优秀人才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审核确认表》。 6.“驻琼部队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单位(分别是:海南军区、92830部队、海军91458部队、海军91003部队、海军92961部队、海军92474部队、海军91959部队政治部、武警海南总队政治部以及省公安厅现役办)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书上应写明法定监护人的军人身份及其与考生的关系,贴有加盖骑缝公章的考生本人相片,并有出具证明人、盖章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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