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日前做客中新网解析“北京等地一些家长反对异地高考()”现象时说:“分省指标这个体制存在好几十年,各地家长也就习以为常,把这种习惯当做自己的一种权利。” 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性破冰迈出的重要一步,正是基于教育平权需求,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与过去相比,“义务”二字的消失,意味着从就学层次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乃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农民工子女平等敞开。放开异地高考是落实平等教育的大势所趋,任何个人都不能阻挠。 平心而论,让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享受与城里孩子一样的高考,这一要求并不过分。外来人员是城市建设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子,城市失去他们就无法正常运转,他们跟城里人一样都在纳税,他们与城里人一样同吃同住同工作,甚至工作更辛苦。换位思考,他们的子女跟城里人一样希望与父母在一起生活,一样希望能在父母所在城市学习、得到照顾,这是人之常情。 尽管政策指明方向,也有现实需求,但是像“北上广”还是采取审慎的态度,并明确表示暂不放开,也就意味这些地区外来人口孩子还是回原籍高考。客观说,京沪穗是目前国内流动人口最多,同时也是教育特权最为“发达”的地区。异地高考势必冲击到当地居民甚至教育部门的利益,关系到地方教育与经济的承受力以及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还关系到外来人员的结构布局与地方经济需求。相信近期教育主管部门分赴这些“热点地区”督促指导落实方案,会取得根本性的突破。 其实,在流入地生源和外来生源之间合理分配资源,达成当地居民、教育管理者和外来人口间的共识,是异地高考制度能否推进教育利益格局调整,取得理想效果的关键。笔者以为,作为少数利益受损的人群,应本着服从大局的精神,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凭良心让渡一些利益。同时,“北上广”等地区在招生计划的统筹方面,可以根据高考报名人数的情况,通过增加录取总量的方式,来平衡多方利益。 当然这仅是教育平权治标之策,从根治的角度,笔者以为,一方面应加大教育投入,缩小教育资源分布的地区差距,积极推动教师流动制,让优质师资到教育资源匮乏地区支教,从而确保各地生源所接受教育的相对公平。 另一方面,教育要彻底实现公平,应跳出高考的框框条条,充分赋予高校和学生自由选择空间,参照国际做法,中学毕业后参加会考,凭借会考成绩参加大学的自主招生,把会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并排后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好的大学,如985院校可以采用组团联合招生的方式,而且允许一年设置多次这类考试。 (上海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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