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海归”栈道 暗渡“关系”陈仓 在近两年的宜宾学院职称评审中,还受到不少教师质疑的是,学校用偷换概念的方法,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使本来在初评时就被刷掉的两名“海归”教师,连续两年都通过了校级评审。 去年,该校3名有海外学习经历的讲师参加了评审,其中两名分别在俄罗斯、日本的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另一名则在国内读完硕士,但去年曾赴与宜宾学院有交流合作协议的美国某学院访学一年。 当时,3人的业绩评分都不高,其中有两人分别为4分、7分,另一人为26.67分。在学科组评审时,他们就都被刷掉了。但在不久以后,宜宾学院却通过一份新出台的文件,将3人中分数较高的两人顺利送进了校级评审。 虽然这两名教师顺利通过了校级评审,却没有通过省级评审,最终也没能评上副教授。今年,这两位教师的名字又赫然出现在通过校级评审的公示名单中,而依据同样是去年的那份文件。 这份名为《关于成立国外留学 () 进修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海归”人才在校内的两轮评审中,只对科研业绩进行审核,如满足基本条件,就可以直接通过,不必参加与其他人的竞争。 网开一面的依据何在? 宜宾学院的文件称,其依据是四川省委出台的两份有关海外归国人才职称认定的通知。然而,中国青年报记者比对了这两份省级文件的相关条款后发现,这两份省级文件不足以支撑宜宾学院的文件。 其中,第一份文件是2007年四川省出台的《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川工作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以直接报省人事厅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这份文件这样认定“高层次留学人才”: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取得国内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外研修、讲学一年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能够直接获得“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称号,经省人事厅认定后,办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则在学术科研方面有8项具体的界定指标,满足这些指标才能破格。这8项指标与2005年3月由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8项指标基本相同,例如,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等。 而这两名教师的履历和资质,显然与该标准相差甚远。虽然其中一名是“海归”硕士,但不符合8项指标;另一名虽在外访学一年,但在国内只取得硕士学位。 第二份文件《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作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则出台于2002年,其中明确规定,获得海外硕士学位的,如非首次确定职称,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才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事实是,这两名教师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参加工作,即使参加今年的评审,工作也未满8年。他们都在2006年10月首次确定职称,均被聘为讲师。 学校的这项政策是有意偏向“海归”,以吸引人才吗? 几名教师都反映,事实并非如此,这种保护“海归”的措施,只是保护“关系户”的幌子。因为这两名教师中,一人为领导的亲戚,另一人则是学校某科室的科长,学校只是为了保证他们通过职称评审,而专门出台了这项规定。 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两名教师中业绩评分为7分、被疑为领导亲戚的教师,并向她核实相关情况,对方正在外地,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她表示不方便说话,稍后再回复。之后,记者再拨打她的电话,却无人接听。(记者 陈竹)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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