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高考咨询 > 高考资讯 > 高考信息 > 正文
30位学者联名上书国务院 建议放松“异地高考”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13:51
分享到:

本报北京电(记者孙磊)昨日,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等30位专家学者联名向国务院、教育部及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教育部门领导递交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建议方案》,对随迁子女的认定条件、父母条件、政策落实时间等方面提出建议。

以就学年限作为主要条件

方案建议,对于一般省市,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完整的高中教育,至高中毕业有3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即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京沪等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考虑增加一年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的,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初中毕业在中考前有连续一年就学记录的,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和录取。

父母条件与子女接轨

方案建议,进城务工人员夫妇一方在流入地有常住证明的,其子女即应当被认定为“随迁子女”并允许在当地入学。常住证明包括工作证明(劳动合同附工资证明、单位出具证明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和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暂住证、水电费收据等任何一项)。

如果进城人员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确有困难,但是其子女具备从小学至高中的连续就学记录,即应被允许参加就读地的高考和录取;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备从小学至初中的连续就学记录,应被允许参加就读地的中考和录取。

统一考试、公平录取

为了从根本上实现教育公平、防止“高考移民”,方案中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制定方案,废除招生指标和分省命题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公平录取体制,为各地广大学生的教育公平奠定制度基础。

各省市均应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2013年高考报名方案之前制定随迁子女高考方案(如江苏等省2012年高考方案要求在上年11月1日报名),并明确规定自2013年起开始执行。

(燕赵都市报)

有观点称“为录取公平,应恢复全国高考统一命题”,您怎么看?

0
支持
0
反对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大学选课的故事:“秒杀”热门课(图)  ·高考家长三年发十万字短信助儿考大学  ·难以旁听的大学:南科大“转正”开学记  ·师资力量排行:北大本科教师人数超过新生  ·30位学者联名上书国务院 建议放松“异地高考”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