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和四大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我校为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拔尖人才,经教育部批准,201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220名文科和理科学生。 注:除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山东、河南、四川、陕西、新疆以外,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招文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中学生学科竞赛(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6门课程任意一门单科学习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年级前10%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的作品、论文且相关学科平时成绩优秀者。 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 5、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国家“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6、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力,并获得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中学校长2人亲笔信推荐,且被我校认可者(只有被我校确认为优秀生源基地的中学才有推荐资格,并且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注:以上各项均须提交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推荐报名。各中学推荐报名的人数不超过5人;被我校确认为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推荐报名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用A4纸打印出申请表。 2、中学审核:中学须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逐项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并将同意推荐的考生名单填入《自主选拔考生中学推荐排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 3、材料邮寄:中学将申请表、证书等证明材料,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连同加盖中学公章后的《自主选拔生中学推荐排名汇总表》一并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考生申请材料”字样。 为确保邮寄资料的安全,请中学必须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材料(请勿使用其他邮寄方式)。我校只认可中学第一次邮寄材料中《自主选拔考生中学推荐排名汇总表》的推荐名单。 邮政编码:266580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收件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981305 注: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其所在中学推荐学生的资格。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我校青岛校区参加测试,测试形式分为笔试(120分钟)和面试(每人约10分钟)。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喜爱的专业,自主选择2门课程进行笔试(详见附件2)。高考()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按录取规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资格认定: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将入选考生数据库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并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平行志愿,且录取专业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入选考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如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可享受提档分数线下30分及其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对于在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可以享受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理科考生,将择优进入我校理科实验班就读。 六、专业安排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按以下规则进行安排: 1、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10分以内的考生,满足其所报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2、对于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但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择优录取,并安排其录取专业。 注:如果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所填的专业与其《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不符,学校将按照《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对其录取的专业进行调整。 七、领导和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邮寄材料: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0日,以EMS特快专递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2、材料初审、公示参试考生名单: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将参试考生名单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公示。 3、报到时间:2014年2月20日8:00--12:0014:00--17:30 4、报到地点:讲堂群--西环101教室 5、测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22日 6、公示入选考生名单:2014年3月15日前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告,敬请关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085、86983086、86981305 传真:0532--8698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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