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各省已经陆续公布,教育部尚未确定最终的复试分数线。参照08年国家复试分数线,我校以下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全部享受公费待遇):
一、调剂专业
经济类: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
管理类: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哲学类:伦理学
法学类: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
二、调剂要求
1. 具有本科学历
2. 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3. 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同优先)
4. 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流程
1. 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先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考生调剂申请”栏填写调剂志愿作为预登记,待教育部系统开通后补登调剂志愿,否则预登记信息视为无效;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无需在我校调剂系统上填写调剂志愿,直接在教育部系统申请即可。
2. 我校在国家线公布后联系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确认调剂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571-87557338 87557339 86754519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2009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