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调整本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通知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上调我院2009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特通知如下: 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政治理论≥50,外国语≥48,业务课1≥90,业务课2≥90,总分≥315。 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 政治理论≥50,外国语≥48,业务课1≥85,业务课2≥85,总分≥305。 景观规划设计【081320】: 政治理论≥50,外国语≥48,业务课1≥90,业务课2≥90,总分≥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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