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200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已开始,北京大学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分数线的要求,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新浪编辑注:箭头代表该校09年分数线与08年对比的变化 ↑代表上升 ↓代表下降
2、 单考(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3、联考:
(1)工商管理硕士:A线:总分不低于184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符合A线考生全部具有复试资格。B线:总分不低于16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符合B线考生,经光华管理学院MBA指导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择优给予复试机会。
(2)、法律专业硕士: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3)、软件工程硕士: 双证: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80分,总分达到290分以上;报考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数学考试成绩),按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政治下降5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85分,总分下降15分;单证: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关于复试与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各学院(系、所、中心)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2、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各学院(系、所、中心)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于我校未录取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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