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2009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现有若干调剂名额,欢迎全国各地考生调剂我院继续深造。
一、调剂专业
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学前教育学
3、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4、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5、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6、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7、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8、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
9、课程与教学论(艺术教育)
同时学院面向全国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
1、小学教育
2、学科教学(思想政治)
3、学科教学(化学)
4、学科教学(生物)
5、学科教学(数学)
6、学科教学(物理)
二、调剂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初试分数必须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并且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原则上只接收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3、不接受专科等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只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
5、被录取调剂生原则上为自筹经费。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请填写附件中的《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表》。
2、将《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表》(以word形式)发送至:liuzhuo1727@126.com。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上的调剂系统里提交欲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填写“沈阳师范大学”为第一志愿并确认。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4、我校确认调剂资格的考生名单后,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5、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我校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的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等材料,请考生积极协助配合。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7、由于今年国家政策和国家线尚未公布,调剂程序如果和教育部2009年调剂政策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注意: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志愿并确认回复,否则调剂无法完成。(之前用其他方式申请过的考生也需在该系统补交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邮 编:110034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4-86576619 EMAIL:liuzhuo1727@126.com
附件: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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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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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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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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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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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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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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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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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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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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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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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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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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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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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剂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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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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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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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一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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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一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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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二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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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二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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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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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述(包括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 |
申请人(签名): |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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