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人才为目标。
学院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设有软件技术系、网络与通信技术系、嵌入式系统系、管理与技术系、服务科学与工程系、数字艺术设计系、语言信息工程系、金融信息工程系、信息安全系和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系。
学院在教学中形成了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在2003年教育部组织的对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中期评估中,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2004年,“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分别获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并于2005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按照北京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拟招收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150名,对于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接受调剂。
1、报考条件: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非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证书,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相当于四级以上者。
2、分数要求:考生须拥有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数学及英语两门成绩,我院将参考国家英语、数学单科分数线确定考生复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3、调剂办法:请考生先发送个人申请至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信箱(
zhaosheng@ss.pku.edu.cn),邮件格式“申请转录二学位——本人姓名”。招生办公室收到邮件后告知报名方式。复试时间及正式申请办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主页通知。
4、学位授予:颁发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被录取后,可将档案和户口转入北京大学。
咨询电话:(010)62767180、62767181、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
邮 编:100871
学院主页: http:// www.ss.pku.edu.cn
招生论坛: http://bbs.sspku.net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