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含本校)调剂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调剂专业:
建筑学一级学科: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4建筑技术科学
艺术学一级学科:050403美术学、050404设计艺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22虚拟现实与仿真工程
二、学科说明:
1、本院建筑学专业通过专业评估,可授予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具备获得建筑学学位或者工学学位的选择权);
2、本院设计艺术学专业拟申报全国首批专业评估;
3、本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授予工学学位。
三、调剂对象及要求: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985”高校或本学科专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211”高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我院复试分数线。
四、联系办法:请将考试成绩以及报名信息等材料发至619017794@qq.com。咨询电话:027-68775476。学院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1教15楼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研)。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0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