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已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报考情况,我校有接收调剂生专业如下: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三)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基本要求。
(四)“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考生不得跨专业调剂,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这两个专业录取。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同等学力考生不予调剂(即:本科结业、成人应届、高职高专)。
三、调剂程序:
(一)填写调剂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并交(寄)至相关学院。
(二)学院筛选后,通知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合格考生在4.5日后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报名网站)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接受拟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网上拟录取手续的取消调剂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