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日,湖北省招办发布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除取消第三批本科批次外,还有几处变化:试行分段填报志愿、增加院校志愿数、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探索“院校加专业类”分类投档 满足招生多样化需求 【新政】今年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解读】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是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需求。比如武大的护理学专业招生,多年来我省都是实行这个录取模式。护理学专业填报的学生相对较少,如果按照武大统一的招录分数线一刀切,该专业就会招不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与院校其他计划在同一批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档线,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同批次线上计划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农村贫困考生专项计划增加 有高校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 【新政】我省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国家统一规定,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个县(市、区)。 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但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 考生在申请专项计划资格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有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从今年起,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从今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解读】此举在于促进教育公平,贫困地区考生上好大学的机会增加,我省也将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还是为了帮扶贫困家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贫困户考生提供优质升学机会,创造稳定就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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