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788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一号 六、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河南警察学院本科计划招生1300人,专科计划招生300人。 本科计划:
专科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15年全国高考(课程)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 (三)政治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四)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五)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具体见以下表格:
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 七、招生专业介绍 本科专业: 1、侦查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公安类本科专业,曾被评为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和河南省名牌专业建设点,2013年被列为河南省高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培养公安、司法等领域急需的应用型高素质侦查专门人才为目标,侦查学基础理论、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手段、侦查讯问、各类刑事案件侦查等为专业核心课程,拥有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模拟侦查讯问等完善的实验实训场所和校外实习基地。 2、经济犯罪侦查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创建于2003年,是为培养公安经侦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而开设的专业。以经济犯罪侦查总论、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证据学、司法会计、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商贸犯罪案件侦查、公司犯罪案件侦查等为专业核心课程,并有完善的实验实训场所和校外实习基地。 3、治安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公安类本科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培养治安管理部门急需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为目标,以警学基础、治安学原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警察勤务、社会治安防控、公安人口管理、危险物品管控等为专业核心课程,并有完善的实验实训场所和校外实习基地。 4、禁毒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安类本科专业。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禁毒学导论、毒品学、禁毒法学、禁毒情报学、禁毒学、毒品防范与控制、毒品治安案件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等理论知识与技能,培养能够精通禁毒业务、服务禁毒事业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5、交通管理工程(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公安类本科专业,被评为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和河南省特色专业。专业以培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急需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为目标。专业核心课程有:机动车构造、交通工程学、交通规划与组织、道路交通控制、道路交通事故查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智能交通、交通事故再现等。专业综合性实训基地被评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实训基地。 6、刑事科学技术(理工类)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公安类本科专业。拥有河南省实验教学师范中心及十五个专业实验室。开设有犯罪现场勘察、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形式图像技术、理化检验、法医学等专业核心课程。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和检、法、司及相关部门法庭科学工作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7、网络安全与执法(理工类) 本专业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安类本科专业,其核心内容是研究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的理论、方法和规范,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情报技术、网络犯罪侦查取证技术、信息与网络安全技术为核心技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理论,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网络技术、数据结构、网络安全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电子数据的分析与鉴定、网络犯罪侦查、电子数据取证,网络情报信息的获取与分析等。该专业具有网络安全、网络技术、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犯罪取证技术等实验室,建有两个教学研究基地。 8、警务指挥与战术(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旨在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法学、公安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警务指挥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公安执法、警务实战指挥与参谋工作和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开设专业核心课程:警察战术学、警务指挥学、警察谋略学、警察缉捕战术、盘查与清查战术、车辆查控术、警察指战处置指挥、警务心理战、警务战例研究、危机应对与谈判等。 9、公安管理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是为公安机关和其他党政机关培养从事管理工作、文秘工作、信息调研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开设专业核心课程有:公安管理学、警察公共关系、组织行为学、公安决策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信息管理、传播学、政治学原理、公安秘书学等课程。 10、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公安类本科专业,其中,公安法制方向是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安类本科专业方向。本专业共开设警察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20余门主干课程,涵盖公安执法领域和公安法制专业领域的所有业务内容。 11、法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院首批非公安类本科专业,也是河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在本专业领域,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学科为我院重点培育学科。目前,本专业共开设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等28门课程,涵盖了法学领域的所有主干课程。在实验实训方面,设有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及夏邑县公安局等5个教学研究基地。从2011年开始,与郑州大学联合开展警学硕士研究生培养。 专科专业: 1、交通管理(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各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交通指挥与管理、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人才。本专业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被评为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开设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交警勤务管理、交通工程基础、汽车构造与原理等专业课程。 2、治安管理(文理兼收) 本专业隶属于治安系,始建于1988年。是以培养治安管理部门急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走警学研结合、服务河南治安管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采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专业。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查缉等特种技能。培养具备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公安应用型专门人才。 3、法律文秘(文理兼收) 本专业是河南警察学院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专科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适应在公、检、法、司机关和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秘书、文书、公关、档案、宣传、管理以及内勤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法律文秘专业主干课程有:应用写作、大众传播、秘书理论与实务、行政管理、公共关系、档案管理、管理心理学、交际与礼仪、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等课程。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专科录取分数线为高职高专批分数线。 (三)录取时,根据专业要求及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公安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报考我院专升本公安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四)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科类3700元/生/年;专科专业收费: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科类3600元/生/年;住宿费: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十、奖励资助政策 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分别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贫困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十一、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优惠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课程)局发布的人社部发【2015】26号文件,就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入警工作专门做出规定,采取单独组织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等措施,切实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绝大多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通过入警考试进入公安机关。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86118065(传真)86118067 招生办电子信箱:xsc@hnp.edu.cn 网址:http://xsc.hnp.edu.cn/ (河南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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