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3年9月7日-8日。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发传真向学院招生事务部请假,假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按教育部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咨询电话:0716—8067518传真:0716—8067586。 二、报到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5号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长江大学南校区)。 三、报到必备证件及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高中学籍纸质档案(要求密封好,部分省市由招生部门直接寄到学校);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新生入学前请在当地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党团员关系接转证明(党团员);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 四、交通指南: 1.乘坐火车(建议提前订票) 如有直达荆州的火车请直接乘坐火车到达荆州。如不能直接到达荆州,可先到武汉、武昌、汉口站,然后转乘动车到荆州火车站。需乘坐火车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优惠火车票。 2.在武汉也可到以下各站乘坐到荆州/沙市的汽车: (1)武昌宏基客运站(武昌火车站以北200米);(2)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 (3)金家墩客运站(汉口火车站附近); (4)汉阳客运中心。 五、迎新接站 1.学校在以下地点设有新生接待站: (1)荆州火车站(荆州区荆楚大道); (2)荆州市楚都客运站(荆州城小北门外); (3)荆州市沙市汽车客运中心(沙市红门路); (4)荆州市先行集团长途汽车客运中心(沙市三岔路)。 2.自行到校报到,可以乘坐以下公交车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长江大学南校区)。 (1)抵达荆州火车站后,乘坐25路公交车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长江大学南校区)。 (2)抵达荆州或沙市客运站后,可乘市内4路、12路、30路、103路公交车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长江大学南校区)。 六、户口迁移 1.新生户口自愿迁移,学院不作统一要求。如需迁移持《录取通知书》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须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相一致。不得使用别名。 3.荆州市以外户籍关系迁往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5号。 4.荆州市籍(包括辖区的8个县、市、区)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需带常住户口登记卡。 七、自带档案 学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招办或高中领取。报到时须将密封好的档案带到学校。 八、组织关系 凡是中共党员的新生,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允许自带的党员材料等)。 凡是共青团员的新生,自带团员证(或团员档案),由所在系统一转接团组织关系。 九、助学贷款 请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需要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前凭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以备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 学院开户行全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账号:42001626337053000046,开户行:荆州市建设银行长江大学支行。 十、生活用品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统一配置有蚊帐、被絮、垫絮、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等(见附表2)。其他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具请自备。 十一、费用缴纳 1. 学费:附表1:普通本、专科学费收费标准
2.住宿费:学院按专业班级统一调配宿舍,男女生分别集中住宿。学生公寓收费为1000~1200元/年,按学年交纳,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以后每年秋季开学注册时交纳。
3.代收费: 附表2:代收费收费标准
4.缴费方式 为方便缴费,学院统一办理了建行银联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开学高峰期新生收费柜台都较为拥堵,为方便您办理报到手续,请在8月28日前将需缴纳的费用﹙例: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张某某,学费13000元、住宿费1200元、代收费1985元,合计16185元﹚一并存入此卡。 如果您往此卡中存款或汇款,则视同您同意授权学院委托相关银行自动批量代扣上述费用。费用批扣成功后由学院财务部统一出具收费发票并发至学生所在系,学生报到时先到辅导员处领取收费收据。新生入校报到时必须将建行银联卡随身携带到学校,以此作为查询依据。 也可在报到时刷银联卡或缴纳现金。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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