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568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普通高校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8、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9、基本情况: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校园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占地800余亩,校园风景秀丽,交通便捷,是北京市高职院校中最优美的校园之一。学院先后被授予“北京市先进民间组织”、“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连续八年参加北京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学院设有培训与就业指导中心,专门负责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学院对各专业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连续多年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签约率、专业对口率、就业质量均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水平。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收费
第三章: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必须通过我院校考后方能报考相关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外省市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承认考生本省美术统考成绩或其它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加试成绩,不在外省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附则 1、学历:计划内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住宿费:空调6人间2900元/年、标准4人间3900元/年、高档4人间4600元/年; 3、咨询电话:010-51631600、51631627、51631234、51631235 传真:010-51631601 4、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20号 邮政编码:102200 5、学校网址:Http://www.hju.org.cn 6、乘车路线:北京站乘地铁至东直门换乘地铁13号线到龙泽站下车,乘昌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德胜门乘345或919路至沙河,换乘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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