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表 次序 | 考 点 名 称 | 报 名 日 期 | 考 试 日 期 | 考 试 专 业 | 招 生 范 围 | 1 | 长春师范学院 | 1月12日—14日 | 1月15日—16日 |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舞蹈表演 | 吉林 | 1月15日—17日 | 1月18日—19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吉林、内蒙古 | 1月15日—18日 | 1月19日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吉林 | 2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美术类 | 辽宁 | 3 | 辽宁大学 | 1月28日—29日 | 1月30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辽宁 | 4 | 沈阳音乐学院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辽宁 | 5 | 郑州二十四中学 | 1月21日—22日 | 1月23日-24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美术类 | 河南 | 6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湖南 | 7 | 湖南师大传媒学院 | 2月17日-18日 | 2月19日—20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湖南 | 8 | 南京师范大学 | 1月27日-28日 | 1月30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江苏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9 | 南通市招办 | 1月29日—30日 | 1月31日 | 美术类 | 江苏 | 10 | 湖北省 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1月19日—20日 | 1月23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湖北、广东 | 11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类 | 黑龙江 | 12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2日—3日 | 2月5日 | 美术类 | 河北 | 2月2日—2月3日 | 2月4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3月1日—2日 | 3月3日 |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舞蹈表演 | 13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8日—19日 | 1月21日 | 美术类 | 山西 | 14 | 山西师范大学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山西 | 15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山西 | 16 | 由济南市招办指定 | 3月2日—3日 | 3月5日 |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山东 | 3月2日—3日 | 3月4日—5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 | 17 | 南昌大学( 招生办)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 | 江西 | 18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1月30日—31日 | 2月1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 | 安徽 | 19 | 不在该省设立考点 承认该省统考成绩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安徽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北京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重庆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湖北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江西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广东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四川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甘肃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 新疆 | 美术类、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 | 内蒙 |
六、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规定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86168367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32 学校网址: http://www.cnc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cnc.org E-mail:ccsfxyzs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