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13年我校面向除青海省以外的省份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2.陕西省考生只需参加2013年陕西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5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3年1月14日—2013年2月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3月1日 9: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考生须持以下证件进行现场确认: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各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发放)原件、复印件;③《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播音编导类专业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其它格式无效)。 四、专业课考试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 笔试:3月2日上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时间:现场确认时公布。 | ②自备稿件朗读,限2分钟以内; |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广播电视编导 | 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 按照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我校将于2013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九、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www.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